
因临床工作需要,拟院内聘任一批临时护士,以补充护理队伍,培养后备力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和护理工作,办事认真,忠于职守,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同江户籍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已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包括职考成绩合格者)的护理人员。
3、年龄和体能条件:招聘年龄截止到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身高要求 :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16时。
2、审查地点:医院行政楼三楼护理部。
3、审查材料:持户口本、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蓝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
4、联系人:金雅菲 联系电话:0454-2983043 15845198181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项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 笔试和面试
1、笔试命题范围:护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暂定2020年11月20日9时,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市医院七楼会议室 。
(二) 面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
(三) 加分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加2分,本科加3,男护加3分,有综合医院临床护理经验者加1-3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男护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与院方进行签约。用工合同面议。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同江市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