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省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协管员20人公告-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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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其他
  • 发布日期:2017-12-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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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录城管男协管员18名、女协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拜泉县户籍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现无工作单位人员(目前在岗且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人员,视为有工作单位);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在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用;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199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的身体条件;

(八)报名时需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劣迹证明》;

(九)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8日。

2、报名地点: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8日前,到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笔试时间公告后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考场、考号进场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计入总成绩,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抽签的方式,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考生采取答题方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同等总分数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被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后,按合同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且单位需要的,经县人社局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都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人社局及个人各一份。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协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700元工资标准,并按相应规定予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52-7323358(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监督电话: 0452-7668817(拜泉县监察局)

(二)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另行通知。

拜泉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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