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饶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招聘20名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公告-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 发布日期:2018-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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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实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人员队伍,根据双鸭山市政府2018年11月1日改革推进专题会议要求,现面向县辖区公开招聘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0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饶河县户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4、具备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4日-2018年11月5日,上午8点30分-11点,下午13点30分-16点。

2、报名地点:饶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人:万 磊 13846945789

王余春 15246878787

3、报名材料: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照二寸照片4张,并填报《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于2018年11月6日上午8点在县委党校大教室参加培训。

(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数,将视情形缩减招聘人数。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参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并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注:加分不重复累加)。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3、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数量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笔试成绩高分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成绩由高至低重新确定体检对象。

5、公示。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饶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lrao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四、相关待遇(一)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3年。

(二)劳动报酬。220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五、相关费用免收考试报名费用。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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