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嘉荫县公安农村警务室招聘45人公告-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朝阳市
  • 发布日期:2018-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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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嘉荫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警务室警务辅助人员和通信维护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1、招聘农村警务室警务辅助人员40名,男性。其中保兴派出所9名,向阳派出所7名,乌云派出所6名,朝阳派出所5名,乌拉嘎派出所4名,常胜派出所4名,沪嘉派出所2名,红光派出所2名,青山派出所1名。

2、通信维护工作人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嘉荫县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1月15日至2000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3.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裸视不低于5.0,身高不低于1.70米;

4.退伍军人条件放宽,可优先聘用;

5、报考通信维护工作人员具备通信、电工证书的优先聘用;

6、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县公安局工作调配安排。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嘉荫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要提交资料: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簿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复印件,是复员军人的,复员军人证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8张。

四、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考试内容: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4×10米折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四项。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政审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正在服刑的;

5.有债务纠纷矛盾等不符合招聘条件及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期为两年,月工资2000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由县财政负担。

嘉荫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聘用人员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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