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鹤岗工农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3人公告-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鹤岗市
  • 发布日期:2019-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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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满足社区工作者补充需要,根据《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办发〔2018〕16号)等有关规定,经工农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3名,具体工作岗位将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工农区户籍;

5.高中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含当日)。其中,有2年党务工作或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7.优先录取中共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8.报名参选的人员要进行书面承诺,一经考试录用为社区工作者,不允许兼任其它职务。在岗期间须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及协助区属各部门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3年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规定期限的;

3.正在被纪检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5.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的;

6.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补选的;

7.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4日至25日8:30—17:00

2.报名地点

工农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468-3352300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在工农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

(5)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四张;

(6)中共党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其他能证明自己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材料;

(7)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参加综合考试。综合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由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组成。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并与区政府签定服务协议。

四、招聘纪律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诚信或违纪违规的,将立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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