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创建于1944年,历经乳山县师范学校、山东省乳山幼儿师范学校,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直属威海市教育局,是全市唯一实行普通高中与普通中专一体办学的公办综合性艺术学校,开设艺术设计与制作、绘画、音乐表演、美发与形象设计、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影像与影视技术、幼儿保育、航空服务等专业,主要面向艺术高考。学校推行普通高中课程和艺术专业课程相融通的教学方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电话 |
| 钢琴教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音乐表演、音乐 (钢琴) | 0631-5779803 |
| 体育舞蹈教师 | 1 | 硕士及以上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0631-5779803 |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2022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市教育局网站(jyj.weihai.gov.cn)、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网站(www.sdswhysxx.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10日11:00—5月13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网站 (www.sdswhysxx.cn)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我校联系,咨询电话0631-5779803。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我校介绍有关情况,经我校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官网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我校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2年5月12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5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我校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我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我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5月1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公告在我校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我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6日7:30-9:00,地点在我校。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2022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相关资格证书;④报名表(附件2);⑤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④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⑤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说明;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对按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⑦报名表。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公告在我校网站发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工作在威海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我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5月26日,资格审查后,开展面试工作。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指定教材和讲课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方式的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各按50%的比例折合面试成绩。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工作由我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突出学科素养考察,重点考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我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在我校网站发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我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考察前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来源:武音就业创业直通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