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29名教师,2023年2月21日9:00-2023年2月23日17:00报名,想当老师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哦。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的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等级、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免试的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因受疫情影响,此次招聘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即可报名,如体检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如学校有特别规定教师资格证学科的,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应届毕业生在18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