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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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9-2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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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我院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36人,详见附件《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高职院校教师和相关管理岗位工作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创新奉献精神。

4.应聘人员符合《计划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

5.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相对应的学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计划表》。

6.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年龄满18周岁,即2005年9月以前出生。《计划表》中35(含)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40(含)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9月及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以下材料原件按顺序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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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包括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有中共党员条件的岗位提供)、中级职称的提供中级职称证、有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材料。

3.岗位申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所应聘的岗位编号和岗位名称,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7~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可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查询。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岗位调整计划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告。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个人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的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等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要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提前一周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www.hljnzy.net)通知。

2.确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

3.提交相关确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学历、学位报告(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材料)。

(4)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有中共党员条件的岗位提供)。

(5)中级职称提供中级职称证。

(6)有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7)如有政策性加分的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按顺序排列,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若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现场确认通过后,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到缴费处缴费,并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不缴费者,不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经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www.hljnzy.net)发布通知。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考察内容为常用职业教育政策、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岗位需要以试讲、答辩、操作等单一或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行百分制,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则进行笔试加试。

6.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享受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编:154007

咨询电话:186045405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人:贾老师

监督电话:15304540011(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2023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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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江学子就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