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第二医院—
招聘公告
北大荒集团第二医院(北大荒集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为补充护理专业队伍,结合临床护理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二)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条件; (四)具备诚实、诚信的品德;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达到170cm以上);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男性年龄一般为35(含)周岁及以下。 (七)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要求 (二)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医院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另行安排。 体检时间以考核结束通知时间为准,一般为心理测评的次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二)对拟录用人员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医院随时予以解聘。 (三)工资标准按劳务派遣协议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方案和标准执行。各项保险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四)相应学历满足规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享受派遣制转为编外聘用制相关政策。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不守承诺、徇私舞弊,全程接受医院纪委部门监督。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