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有岗】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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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2023-12-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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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招聘公告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保管员、检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司机、修理工、卫生员、炊事员、文印员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学历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四)年龄条件。年龄大于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户籍条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2月15日8:00至21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2023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流程和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选择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把握不准的可咨询用人单位。

网址:

http://www.81rc.mil.cnhttp://81rc.81.cn

2.资格条件初审。报考人员确定拟报考的岗位后,应先进行资格初审、再完成报名确认,报考不收取报名费。具体程序:

①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标准条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考岗位计划),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②用人单位对填报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

③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无法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

(二)理论考试。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9日8:00至13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理论考试于2024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1:00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三)技能考核。联勤保障部队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公布。2024年1月底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技能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办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为准。

(四)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通过用人单位向承检医疗机构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六)政治考核。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由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统一审核后,在军队人才网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同步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职业资格,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第二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

详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w0KwSlhCWgyKhS2_4Fk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