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力量,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绥北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院机关书记员5人、辅警2人、文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性别不限,掌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聘用制辅警性别不限,其中女性,身高160cm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为158cm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为170cm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聘用制文员性别不限。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绥北人民法院 电话:0455-8763058 (二)报名流程 填写相关《报名表》。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使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 5.报名表纸质版一份。 (四)相关要求 1.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业务技能测试等事宜; 3.所填写的学习及工作简历,应保证信息完整、时间连贯,不得出现间断或空缺。学习经历须自高中起依次填写,包括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同时填写院系及专业;工作经历须自首次就业起,依次填写截至报名前的全部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所从事岗位(或工作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4.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机打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考生参加)、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笔试 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9时 笔试地点:绥北人民法院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高于(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确定进入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人员(视情况可降低比例)。 (二)计算机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 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时 1.计算机技能测试 测试地点:绥北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测试方式:采取听打方式进行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录入录音中的汉字,不录入标点符号。 合格标准: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 现场由测试人、监考人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予以现场公布,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体能测试 测试地点:北大荒集团绥化分公司体育场(在绥北人民法院集合后统一前往)。 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4米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三项体能测试全部达标为合格。 现场由测试人、监考人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予以现场公布,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25年11月5日下午14时 地点:绥北人民法院 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面试实行当场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计分的办法,并当场宣布成绩。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由绥北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承担纪检监察职能的部门临场监督对体检人员进行毒品检测。 体检(含毒品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呈报上级法院备案。 八、递补和调剂 参加面试但未被录取的人员,考试成绩保留至下一次公开招录前,期间如报考岗位有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聘用书记员和文员岗位根据招录实际情况,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履行相关程序进行调剂。 九、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二)社会保险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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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11-0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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